新时代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及典型案例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实践中发生的新鲜生动的法治教材,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2018年10月26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发布指导性案例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下开展业务指导工作的法定职权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指导性案例的明确规定,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案例指导制度这一改革成果的立法确认。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对于规打范统一检察工作标准,总结推广检察工作经验,宣传普及法治具有重要意义。自2010年司法改革建立案例指导制度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先后发布t三批指导性案例。这些指性案例是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每年办理的数量众多案例的典型代表,它们集中贯彻了检察工作思路,体现了检察工作理念,凝结了检察工作的智慧经验,可谓了解检察工作的一扇窗口。 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例指导工作。2018年以来,按照新一届党组织和张军检察长的亲自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指导性案例发布频次,调整优化指导性案例体例,改进创新发布方式,指导性案例社会影响力日益提升。 与以往相比,2018年的四批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创新主要体现在:在案例选择上,更加注重凸显检察工作特色。立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更加重视案例的遵选。通过严格的程序,层层把关,优中选优,选择既能体现检察工作特色,又能够较好地发挥对类案指导意义和晋法意义的典型案例,上升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予以发布。在案例叙述上,更加注重围绕指导性案例讲好检察故事。每一个办案过程都是精彩的法治故事。指导性案例,不仅要讲清楚案例中蕴含的法、理、情、更要注重生动客观的展现办案过程和办案理念。通过指导性案例,生动再现还原办案过程,揭示犯罪危害,让老百姓看得懂、喜欢看,让指导性案例成为生动的案例故事和普法教材。在案例体例上,增加板块反映检察机关履职工作情况。以往制发的指导性案例,主要是介绍案情、要旨、结果和指导意义,从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开始,在形事指导性案例的体例上,不仅包括案情、要旨和指导意义,更增加了“指空与证明犯罪”这一板块。通过这一板块再现了检察机关从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组织、运用证据指空与证明犯罪的过程,还原了诉讼过程中控辩争议的焦点和法庭审理的冲突,更好地揭示了犯罪行为的木质特征。在第十三批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件的体例上,设置了“诉前程序”“诉讼过程”“提出检察建议”等板块,准确反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为提升指导性案例的应用效应,让各级检察机关办案一线检察人员更加重视案例,精研案例,提升办案能力水平,让理论界更加重视检察案例和检察工作,使指导性案例成为搭建理与实务良性互动的桥梁:让社会各界关注检察案例,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支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我们将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编辑整理后予以刊印。 同时,本书收录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发布的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法治和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一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方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类似案例时作为“参考标准”。另一方面,这些典型案例边是特续开展检察官从案释法,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在检察环节落实“谁司法谁普”的具体举错。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侧重点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通过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理性平和司法理念融入办案过程,使司法活动既遵从法律规范,又符合经济规律:既立足平等保护,又考虑特殊情形:既有指导作用,又有警示意义:既守护公平正义,又促进社会诚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人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终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我们期待,新时代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及典型案例能够获得社会各界更多认可和支持! 传稿人 ; 王玉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