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中关爱少年儿童 责任重大 假期中 关爱二是12周岁以上少年儿童骑自行车,甚至违法驾驶机动车风险加大。12周岁以上少年儿童独立意识增强,城市里假期结伴去公园体育场等场所,农村里结伴去集市或县城机会增加,但少年儿童行为状态具有随机性和爆发性,容易在行为上表现出过度自信,导致危险防范意识缺失,有的甚至违法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增加交通安全风险。三是国省道路停车场出入口等场所少年儿童交通事故风险较高,在暑期少年儿童独自外出活动的机会较多,特别是农村少年儿童在村边国省道路附近玩耍、打闹现象比较常见。从抽样调查结果看,暑期少年儿童在国省道路停车场出入口等场所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增加,尤其是忽然加速猛跑,中途折返等导致的事故风险较高。 暑期少年儿童。 为啥交通事故频发? 1.监护人监管不力导致少年儿童交通事故伤害 在儿童交通事故案例中由于“监护人监管不力”导致的事故起数占总数的68.9%。其中监护人横穿马路、逆行、闯红灯等“带头违法”现象占4.6%,将儿童独自留在车内、放任儿童玩滑板车或玩具车、放任儿童独自在车辆周围玩耍等“失职”原因导致的事故起数占64.3%。 监护人监管不力导致少年儿童交通事故伤害的原因主要为两个方面: ❖儿童通过模仿成年人的行为来探索世界。在少年儿童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心理学的“替代性学习”(vicarious learning)贯穿始终,即体现为儿童对成年人的模仿学习。监护人“带头违法”对少年儿童传递了消极的信息,而出于对监护人的模仿,儿童也会传递出与示范行为同样信息,因此成年人正确的交通行为对于儿童交通文明意识的培养至关重要。 ❖监护人的监护水平直接影响儿童的交通安全。监护人有义务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在事故案例中将儿童独自留在车内、放任儿童在车辆周围玩耍、允许儿童在道路上骑平衡车或玩具车、教儿童驾驶机动车等行为非常常见。虽然大部分监护人没有伤害孩子的主观故意,但儿童还是因为监护人的失职行为发生危险甚至死亡,监护人监管不力、严重失职是导致此类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2.少年儿童竞技等心理因素导致危险防范意识缺失 少年儿童心理发展特点直接影响其交通行为,从根本上了解少年儿童的心理行为特点是增强交通安全教育针对性的关键所在。 造成少年儿童危险防范意识缺失的心理行为因素主要有: ❖少年儿童普遍存在实践与认知的脱节。在很多情况下少年儿童的心理认知层面正确,但在实践中却出现偏颇,虽然了解交通规则但无法做到完全遵守,其原因在于少年儿童在行为养成中缺乏实践和体验,认知仅停留于思想层面和理论层面,缺乏实践的指导和监督。 ❖少年儿童在行为状态上存在随机性和爆发性。少年儿童处于身心变化的重要时期,受到生理变化和心理变化的影响,经常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往往表现出行为方式上的随机性和爆发性,骑行时“脱把”、“脚刹”、 逆行、追逐竞速、互相攀扶、追逐车辆等都是少年儿童常见的危险行为,与其行为和心理的发展阶段息息相关。 ❖少年儿童极易在行为上表现出过度自信。随着年龄的增长,少年儿童的体力逐步提升,预测和规避道路交通风险的能力也有所增强,甚至会认为自己的能力接近于成年人,出现过度自信的现象。在少年儿童交通事故案例中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骑非机动车搭载多人,甚至驾驶父母的机动车等行为都体现了这类心理行为特点。 3.农村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交通安全意识及知识薄弱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四川、安徽、湖南、河南、江西、湖北、贵州等地,6到13周岁的比例最高,占总数的69.7%。 造成农村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交通安全意识及知识薄弱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交通安全需求和实际教育水平不平衡、不匹配。从教育水平来看,农村家庭重养轻教,学校教育整体水平不高,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在除文化课教育外的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知识不足、信息不足以及德育不足,教学理念较陈旧的情况。特别是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村“留守儿童”中途辍学,脱离学校教育,那么针对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更加匮乏,这就造成了交通安全需求和实际教育水平之间的不平衡。 ❖隔代看护,甚至是亲朋看护的监管教育力度不足。农村96%的“留守儿童”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看护,4%由其他亲戚或朋友看护。从农村涉及少年儿童事故案例来看,存在监护人监护不力因素的达到100%。一方面农村的老年人自身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安全意识较差,对于交通伤害的认识不深刻。往往认为车会让人,放任儿童在道路上玩耍、奔跑、放任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自行车上路,超过50%的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路案例发生在农村地区。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和看护人缺乏交流,课余活动较少,农村“留守儿童”在暑期易结伴出行玩耍,而看护人也往往认为和同辈一起有伴,忽视安全问题。从案例来看,结伴穿行高速公路、未满16周岁骑非机动车并非法载人、道路上嬉戏打闹等问题均较突出。 这些交通安全知识要点 家长务必讲给孩子听 行走篇 在道路上行走儿童 公安部发出提示!少年儿童交通事故近7成因监护人监管不力! 河南省教育厅 暑期将近, 少年儿童外出游玩、 农村留守儿童到城市探望父母等 出行需求大幅度增加。 近日,公安部发布了3类 暑期少年儿童交通安全预警提示。 一是暑期短途自驾出游需求增加,少年儿童乘坐私家车出行风险上升,其中儿童单独留在车内,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头、手伸出车外等原因导致的儿童伤害问题较为突出。 二是12周岁以上少年儿童骑自行车,甚至违法驾驶机动车风险加大。12周岁以上少年儿童独立意识增强,城市里假期结伴去公园体育场等场所,农村里结伴去集市或县城机会增加,但少年儿童行为状态具有随机性和爆发性,容易在行为上表现出过度自信,导致危险防范意识缺失,有的甚至违法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增加交通安全风险。三是国省道路停车场出入口等场所少年儿童交通事故风险较高,在暑期少年儿童独自外出活动的机会较多,特别是农村少年儿童在村边国省道路附近玩耍、打闹现象比较常见。从抽样调查结果看,暑期少年儿童在国省道路停车场出入口等场所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增加,尤其是忽然加速猛跑,中途折返等导致的事故风险较高。 暑期少年儿童 为啥交通事故频发? 1.监护人监管不力导致少年儿童交通事故伤害 在儿童交通事故案例中由于“监护人监管不力”导致的事故起数占总数的68.9%。其中监护人横穿马路、逆行、闯红灯等“带头违法”现象占4.6%,将儿童独自留在车内、放任儿童玩滑板车或玩具车、放任儿童独自在车辆周围玩耍等“失职”原因导致的事故起数占64.3%。 监护人监管不力导致少年儿童交通事故伤害的原因主要为两个方面: ❖儿童通过模仿成年人的行为来探索世界。在少年儿童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心理学的“替代性学习”(vicarious learning)贯穿始终,即体现为儿童对成年人的模仿学习。监护人“带头违法”对少年儿童传递了消极的信息,而出于对监护人的模仿,儿童也会传递出与示范行为同样信息,因此成年人正确的交通行为对于儿童交通文明意识的培养至关重要。 ❖监护人的监护水平直接影响儿童的交通安全。监护人有义务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在事故案例中将儿童独自留在车内、放任儿童在车辆周围玩耍、允许儿童在道路上骑平衡车或玩具车、教儿童驾驶机动车等行为非常常见。虽然大部分监护人没有伤害孩子的主观故意,但儿童还是因为监护人的失职行为发生危险甚至死亡,监护人监管不力、严重失职是导致此类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2.少年儿童竞技等心理因素导致危险防范意识缺失 少年儿童心理发展特点直接影响其交通行为,从根本上了解少年儿童的心理行为特点是增强交通安全教育针对性的关键所在。 造成少年儿童危险防范意识缺失的心理行为因素主要有: ❖少年儿童普遍存在实践与认知的脱节。在很多情况下少年儿童的心理认知层面正确,但在实践中却出现偏颇,虽然了解交通规则但无法做到完全遵守,其原因在于少年儿童在行为养成中缺乏实践和体验,认知仅停留于思想层面和理论层面,缺乏实践的指导和监督。 ❖少年儿童在行为状态上存在随机性和爆发性。少年儿童处于身心变化的重要时期,受到生理变化和心理变化的影响,经常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往往表现出行为方式上的随机性和爆发性,骑行时“脱把”、“脚刹”、 逆行、追逐竞速、互相攀扶、追逐车辆等都是少年儿童常见的危险行为,与其行为和心理的发展阶段息息相关。 ❖少年儿童极易在行为上表现出过度自信。随着年龄的增长,少年儿童的体力逐步提升,预测和规避道路交通风险的能力也有所增强,甚至会认为自己的能力接近于成年人,出现过度自信的现象。在少年儿童交通事故案例中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骑非机动车搭载多人,甚至驾驶父母的机动车等行为都体现了这类心理行为特点。 3.农村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交通安全意识及知识薄弱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四川、安徽、湖南、河南、江西、湖北、贵州等地,6到13周岁的比例最高,占总数的69.7%。 造成农村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交通安全意识及知识薄弱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交通安全需求和实际教育水平不平衡、不匹配。从教育水平来看,农村家庭重养轻教,学校教育整体水平不高,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在除文化课教育外的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知识不足、信息不足以及德育不足,教学理念较陈旧的情况。特别是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村“留守儿童”中途辍学,脱离学校教育,那么针对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更加匮乏,这就造成了交通安全需求和实际教育水平之间的不平衡。 ❖隔代看护,甚至是亲朋看护的监管教育力度不足。农村96%的“留守儿童”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看护,4%由其他亲戚或朋友看护。从农村涉及少年儿童事故案例来看,存在监护人监护不力因素的达到100%。一方面农村的老年人自身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安全意识较差,对于交通伤害的认识不深刻。往往认为车会让人,放任儿童在道路上玩耍、奔跑、放任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自行车上路,超过50%的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路案例发生在农村地区。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和看护人缺乏交流,课余活动较少,农村“留守儿童”在暑期易结伴出行玩耍,而看护人也往往认为和同辈一起有伴,忽视安全问题。从案例来看,结伴穿行高速公路、未满16周岁骑非机动车并非法载人、道路上嬉戏打闹等问题均较突出。 这些交通安全知识要点。家长务必讲给孩子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