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 讲授履职第一课 11月21日下午,在银川一中,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时侠联被聘为该校法治副校长。 接过聘书、佩戴校徽后,时侠联为学生赠送了普法宣传册,并以“遵崇法律 崇尚法治 从我做起”为题为学生们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今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建立我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旨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提供优质法治教育供给侧产品,协作推进校园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 《意见》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须兼任辖区范围内一所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院或其他专门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可根据本地实际兼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任职期间要落实好“三个一”责任,即:每学期了解一次学校的法治教育情况;每学期为学校师生上一次法治教育辅导课;每学期参加一次学校例会,研究法治教育、特殊群体学生转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2017年2月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两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已到全区1813所职校、初高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巡讲,覆盖学校比例达87.8%,发放宣传手册90.3万余册,受听师生达65.3万余人,受听学生家长达5000余人,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8所。 [责任编辑: 佟海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