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邓小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本网讯(陈运发)日前,海南省地质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邓小刚(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邓小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12年至2021年,被告人邓小刚利用担任海口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原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中共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推进、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友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朱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