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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董云虎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4-8-29 09:1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61210| 评论: 0|来自: 新华社

摘要: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董云虎受贿案一审宣判来源:新华社发布时间: 2024-08-28 18:30分享 本网讯(陈运发)据新华社讯8月28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受贿一案 ...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董云虎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 2024-08-28 18:30 

 本网讯(陈运发)据新华社讯 8月28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董云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董云虎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3年,被告人董云虎利用担任中央外宣办七局局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土地出让、企业经营和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董云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董云虎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对其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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